使用規章
2018-10-23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圖書館館藏盤點、報廢暨移藏處理作業要點
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圖書館館藏盤點、報廢暨移藏處理作業要點
107.09.25定訂
壹、依據
一、圖書館法第14條。
二、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第8條。
三、本校圖書館館藏發展計畫。
貳、館藏盤點
一、目的
了解及掌握本館實際館藏數量,提供有效館藏訊息。
二、時間
(一)原則上每學年度全面盤點一次,以暑假進行盤點為原則。
(二)視實際需要進行小範圍盤點。
三、作業流程
(一)訂定盤點時間
(二)規劃盤點人力、工具、時程表、配置志工人力分工、問題書置放空間等事項。
(三)盤點程序
1.讀架/順架:盤點開始前五天先順架,順架前先將待上架的館藏資料上架,並按索書號 (先依分類號排,再依作者號排)正確無誤排序。
2.收集條碼:運用盤點資料收集器,將館藏資料條碼號逐一刷入儲存記錄,並可分階段將盤點器的檔案匯出,並依資料類型區分個別盤點結
果。
3.問題書下架:進行順架作業的同時,將書標脫落的圖書下架;或於收集條碼作業時,如遇到館藏資料的條碼號內外不同及條碼模糊、污損、
脫落等情形,夾書條取出置於問題書車上。
(四)比對盤點檔案
比對盤點結果,並扣掉外借中的圖書資料,將系統的圖書資料紀錄與盤點結果比對,列出有問題的圖書資料清單。
(五)處理問題館藏
1.條碼重複之圖書必須判斷是否為重複讀取或條碼重複。
2.錯架之圖書或有問題之圖書先放置問題書車上,待問題排除後再上架。
3.有書無檔之圖書,送交讀者服務組判斷是否納入館藏,如是則予以分編建檔。
4.有檔無書之館藏,確定未出借且不在架上,將館藏狀態改為「遺失」,仍找不到即歸為遺失圖書,依圖書資料報廢程序處理。
(六)彙整盤點結果檔案
依盤點結果整理清單,盤點報告清單欄位中,需列出問題類型及處理情形。
參、館藏報廢
一、目的
淘汰過時及破損不堪使用之館藏資料,以維持館藏品質。
二、報廢數量
每年以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為原則。
三、購入三年以上,且符合下列情況之館藏,得依程序報廢
(一)圖書資料破損、殘缺,致無法閱讀且無法修補裝訂者。
(二)圖書資料內容無保存價值,或已有其他較新或電子化資料可取代者。
(三)十年內未有借閱紀錄,且內容無保存價值者。
(四)開架圖書經圖書館定期盤點,三年仍未能尋獲者。
(五)已無法在現有之軟硬體設備上使用,且購入五年以上之資料
四、報廢程序
(一)列冊:圖書館檢視擬報廢館藏是否合於本要點所列報廢原則規定,列出擬報廢清冊。
(二)審查:送請圖書館委員會審查。
(三)預行公告:將擬報廢之館藏清單上網公告 2 周,週知全校師生。若有異議,則該館藏暫緩報廢。
(四)簽核:館藏報廢清冊簽會總務處、主計室後,陳校長核示。
(五)銷帳:核准報廢之圖書資料清單,送請總務處、主計室辦理館藏記錄註銷、減帳等相關事宜。
(六)正式公告:將館藏報廢清單上網公告2周,週知全校師生。
(七)報廢處理:
1.列入財產之館藏,交由總務處處理。
2.非財產之館藏得供讀者自由取閱,在公告期限內未取閱完畢者則轉贈其他單位或回收。
五、報廢作業,於每年5月辦理為原則,必要時得視實際需求增減之。
肆、館藏移藏
一、目的
(一)書庫空間有限,當開架閱覽區近飽和時,進行館藏移藏作業,以維護舒適的閱讀環境。
(二)將罕用書移藏至百年書庫,以增加開架閱覽區典藏空間。
二、得移藏之圖書資料
(一)參考書。
(二)各機關出版之研究報告。
(三)本校畢業紀念冊。
(四)本校出版品。
三、移藏館藏閱覽
(一)移藏之館藏僅限館內閱讀,畢業紀念冊不得複印、拍照。
(二)讀者先至本館登記閱覽書目,館員至百年書庫取書後,讀者於館內閱覽,閱畢後歸還。
伍、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