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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9-10
國立台南第二高級中學圖書館資訊設備借用要點



國立台南第二高級中學圖書館資訊設備借用要點
100.12.01 訂定
101.02.03 修訂
107.09.05 修訂

一、服務宗旨
(一)配合資訊科技的發展與應用,迎接數位閱讀及行動學習的熱潮。
(二)因應自主學習的新趨勢,避免數位落差影響學習。


   二、服務對象
    本校在學學生於自主學習時間可借用。

   三、服務項目及相關規定
(一)本館備有平板電腦、筆記型電腦供借用,且於圖書館一、三、四樓設有無線網路基地台提供無線上網。
(二)使用範圍僅限本館使用,為便於管理及其他借用者之權益,恕不提供外借服務。
(三)配合圖書館開放時間提供服務,每次借用時間以2小時為限。
(四)使用時間為上午08:30至11:30、下午2:00至 5:00,在沒有其他使用者排隊等待情況下,得續借使用。
(五)使用完畢離開前,請將平板電腦交回圖書館一樓辦公室,並經圖書館同仁確認設備完整性後,即完成歸還程序。

四、注意事項

(一)借用者應善盡設備保管之責任,請遠離高溫或潮濕之環境。
(二)使用設備時,應遵循智慧財產權法、兒少保護等相關規定。
(三)歸還前應自行存放個人資料,歸還之設備將隨即進行清理復原作業。
(四)借用設備時,借用人應將本人學生證留存於流通櫃台,歸還設備時一併取回。
(五)借用設備時,借用人應先行檢視設備之外觀、操作情況,離櫃即視同已檢視無誤。
(六)歸還時經圖書館人員檢視,若設備有毀損或無法復原之情況,相關修復費用由使用者支付。

五、本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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